一、入学要求:
入学注册前应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参加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我校录取后,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指定地点(学校本部或函授站)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二、培养目标:
主要培养具有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政治思想、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达到国家规定的高等学校本科教育的毕业水平。掌握本专业各门课程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专业要求学员通过系统学习,能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文学的基本理论,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书面、口头表达能力。能胜任汉语言文学专业及其相关岗位的工作,能够在中学进行语文教学和研究以及在新闻、出版、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评论等科研工作。
三、录取办法:考试需通过全国成人高考(需考完全部科目)并达到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
四、毕业待遇:
学生一经录取,入学注册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南宁师范大学颁发成人教育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对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南宁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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